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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来参加!2023年全国妇女广场舞(健身操舞)大赛通知来了~

创建时间:2023-07-30 13:2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行政部门、妇联: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促进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全面发展,加快建设体育强国”的决策部署,落实《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等文件精神,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决定于2023年8月-12月举行“舞动巾帼风采 悦享健康生活”2023年全国妇女广场舞(健身操舞)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赛目的

  大赛旨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建设、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的重要论述,搭建加强群众体育凝聚力和向心力的平台,发挥妇联组织引领服务联系作用,积极引领广大妇女参与全民健身活动,积极倡导和践行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妇女群众健康素养,不断增强妇女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通过赛事全方位展现妇女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新征程上昂扬奋斗、拼搏进取的巾帼风采。

 

  二、办赛单位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

  (二)承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宣传部

  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

  中国蹦床与技巧协会  

  相关承办地体育行政部门、妇联

 

  三、赛事安排

  大赛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分为分站赛和总决赛两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共32场分站赛(8月-11月)。河北省、云南省各举办一场线下分站赛;其余各省(区、市)线上线下相结合举办分站赛,可结合2023年全民健身线上运动会开展。每场分站赛各组别团体第一名的队伍晋级总决赛。

  (二)第二阶段:1场总决赛(12月)。定在江西省以线下形式举办,具体安排由中国蹦床与技巧协会另行通知。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赛事举办地体育和妇联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赛事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加强与宣传、文化旅游、交通运输、公安、卫生健康、应急管理、气象等部门协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确保赛事活动顺利举办。

  (二)严格工作纪律。赛事举办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防止形式主义和铺张浪费,严禁借机向群众收费牟利。严格执行国家体育赛事有关工作要求,加强运动员队伍管理,严格落实赛事规则、赛场行为规范等相关规定,确保不出现赛风赛纪问题。

  (三)强化安全防范。严格落实“谁主办、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和“一活动一方案”、“分层分级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安全工作机制,对赛事活动中易发生的各类风险和突发事件制定针对性应急处置预案,落实安全责任,坚决防范安全风险,守牢安全底线。

  (四)加大活动宣传。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多渠道多方式宣传赛事活动,形成全媒体传播矩阵。注重用群众喜闻乐见、接地气的方式做好赛事推广,引导群众积极参与,讲好群众体育故事,吸引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支持,形成健康向上的社会舆论氛围。

  (五)做好组队参赛。各省级体育和妇联部门要按照竞赛规程(见附件)有关参赛要求,做好组织工作。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体育总局

全国妇联

2023年7月27日

 

附件:2023年全国妇女广场舞(健身操舞)大赛竞赛规程

  一、参赛单位

  各级健身站、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级体协、各社区广场舞队(团)、健身俱乐部及其他广场舞爱好者。

 

  二、竞赛项目

  (一)规定项目:详见附表。

  (二)自选项目:不规定音乐、动作。

 

  三、竞赛分组及年龄

  (一)青年组:平均年龄20-35岁。

  (二)中年组:平均年龄36-50岁。

  (三)常青组:平均年龄51-65岁。

 

  四、参赛要求

  (一)参赛队运动员不得跨组、跨队报名。

  (二)在同组别中,同项目不得重复报名。

  (三)参赛队须同时报名参加规定项目、自选项目比赛。

 

  五、参赛人数

  (一)比赛人数

  1.小集体:6-12人(含12人);

  2.大集体:13-20人(含20人)。

  (二)每队可报领队1-2名、教练2名、随队裁判1名(广场舞一级及以上裁判员)、管理、队医等若干。

  (三)各参赛队报名时可报替补运动员2名,只有报名的运动员及替补运动员才有资格参赛,替补运动员未到比赛现场的,取消报名参赛资格。

 

  六、比赛曲目

  (一)规定曲目:详见附表。

  (二)自选曲目:除规定曲目以外的曲目均可,不规定音乐、动作。

 

  七、竞赛办法

  (一)评分规则:采用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审定的《2021-2024年全国广场舞竞赛评分规则》。

  (二)出场顺序:由大赛组委会抽签确定。

  (三)比赛音乐

  1.规定项目音乐由组委会提供;

  2.自选项目音乐由参赛队自备,曲目时长3分30秒-4分30秒,音乐须积极正能量,将由组委会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该项目的比赛。

  (四)线上视频拍摄要求

  1.参赛视频的背景图、横幅由组委会统一设计,二选一使用;要求视频中体现背景板横幅等标志,可制作背景板横幅,或在视频中直接添加横幅字幕;

  2.拍摄应保证声音清晰无杂音,环境整洁,光线适中,拍摄视线无遮挡;如在室外,请不要逆光拍摄;

  3.着装需适宜参赛,且符合动作与曲目风格,禁止任何不文明、不健康的元素;

  4.单机位横屏正面拍摄,拍摄镜头与第一排运动员距离适宜,画面能清晰看到比赛场地、标记帯、背景图(或横幅),且全体参赛队员成套动作过程均在画面内。参赛视频应包含进场、展演、退场;

  5.视频必须连续拍摄,不得剪辑、拼接、特写及加字幕(除横幅外),不得中断、转切画面,不得改变拍摄角度。除比赛音乐配音外,视频中不得再出现其他配音或音乐;

  6.不得使用以往比赛、训练视频。若参赛视频中的队员与报名时不一致,一经査实,取消比赛资格;

  7.视频格式后缀为MP4或MOV,1920*1080px分辨率,长高比例16:9,大小500M以内;

  8.参赛运动员的视频不得包含任何广告宣传内容,包括场地也不允许植入式广告(植入式广告是指运动员通过手持、展示或语言等方式把品牌产品或服务融入视频中并给观众留下相当的印象);

  9.运动员可以在比赛服装上展示其赞助商标识,服装广告不得具有挑衅性,也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及社会道德规范,比如广吿不得含有宣扬暴力、种族、宗教、政治或性别主义的内容;

  10.赞助商广告宣传要求如下:参赛运动员赞助商的广告标贴允许缝制在选手的服装上,不超过4平方厘米;臂贴可以是方形或环绕手臂,宽度不得超过4厘米;印制在选手后背上的广告,面积不超过21*5平方厘米,成一线排列;服装上可以出现生产商标识,要求如下:标识大小不超过4平方厘米,每件衣服只允许显示一个商标。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分站赛

  1.单项奖:按不同项目和组别1:2:3:4比例录取特、一、二、三等奖,颁发证书;

  2.团体奖:以规定项目与自选项目成绩之和计算团体分,各组别录取前八名,颁发证书;同时各组别团体第一名的队伍晋级总决赛;

  3.特邀香港、澳门、台湾各一支队伍参加总决赛;

  4.团体奖打破平分:若成绩相同,则规定项目得分高者列前;再相同,则并列。

  (二)总决赛

  1.单项奖:按不同项目和组别1:2:3:4比例录取特、一、二、三等奖,颁发证书;

  2.团体奖:以规定项目与自选项目成绩之和计算团体分,各组别录取前八名,颁发证书、奖杯;

  3.团体奖打破平分:若成绩相同,则规定项目得分高者列前;再相同,则并列;

  4.设特别奖若干

  (1)优秀教练员(获得各项目特等奖的教练员);

  (2)优秀裁判员(裁判组投票产生);

  (3)优秀组织奖(根据体育总局有关规定评选);

  (4)体育道德风尚奖(根据体育总局有关规定评选)。

 

  九、报名及线下报到

  (一)报名

  1.各参赛单位统一进入链接【#小程序://线上运动会/eEEDU2ZBIkpqpzv】,点击赛事名称后,进入报名页面,填写相关人员信息,上传报名表、比赛音乐(自选的歌曲名称、歌词、词曲作者)至指定邮箱,邮箱信息另行通知;

  2.报名信息将在秩序册、证书等各类比赛文件中出现,确认提交后,不得擅自修改;如出现漏报、错报、多报等问题,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和费用;

  3.各参赛队伍须严格按照赛事分组报名参赛,如经审核不符合参赛要求,将取消其参赛资格或比赛成绩。

  (二)线下报到

  1.运动员报到时须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2.运动员报到时须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备查;

  3.报到前运动员因伤病不能参赛的,允许退赛,但必须在报到前以书面形式报中国蹦床与技巧协会批准并出示有关省市二甲或更高等级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

  4.参赛人员本人和参赛单位须分别签订参赛免责声明(未成年人由本人和监护人共同签订,参赛单位签订需加盖单位公章),免责声明包括风险告知、安全提示及法律责任等内容,并于报到时提交原件;

  5.参赛单位及个人须于赛前签署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承诺书,承诺书原件须带至赛区,并于报到时提交。

 

  十、参赛费用

  (一)本次赛事参赛运动员(含替补)无需缴纳赛事服务费。

  (二)线下参赛人员差旅费、食宿费自理。

  (三)中国蹦床与技巧协会排舞分会选派的申诉委员会成员,裁判长、裁判员的差旅费、食宿费由组委会负担,各队自荐随队裁判员差旅费、食宿费自理。

 

  十一、医疗与保险

  (一)所有参赛人员(含运动员、教练员、官员和裁判员等)必须购买保险方可参赛。具体事项如下:

  1.保险期限:至少须包含比赛及往返路程时间区间,一般建议为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

  2.保险范围: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参加比赛过程(含参赛往返途中)出现的意外伤害事故或突发急性事故;

  3.参赛单位须在报名时提交保险单原件扫描件,报名信息和材料齐全方可通过系统审核,否则无法完成报名。

  (二)赛程期间出现的伤病事故、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等由参赛单位或个人处理,组委会协助解决,参赛人员须积极配合组委会相关要求,接受组委会提供的现场急救性质的医务治疗、紧急救治等,赛后一切事宜及医疗救治等费用由该参赛单位或个人负责。

 

  十二、裁判员和赛事仲裁

  (一)赛事仲裁委员会成员、高级裁判组和总裁判长由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和中国蹦床与技巧协会排舞分会按照《全国广场舞比赛裁判员管理办法》选派。

  (二)裁判员由随队裁判员和中国蹦床与技巧协会排舞分会选调(持有广场舞一级及以上裁判员证书者)相结合,评分裁判由大赛组委会在赛前考核确认;裁判员须全程参与裁判工作,如有缺席,不计入裁判经历,辅助裁判由大赛组委会选调。

  (三)裁判员须自带裁判装备

  1.男士:白色长袖衬衣、黑色或藏蓝色西服套装、深色领带、深色皮鞋;

  2.女士:白色长袖衬衣、黑色或藏蓝色西服套装(裙)、深色皮鞋。

  (四)赛事仲裁委员会管理和职责按照《全国广场舞比赛裁判员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十三、其他

  (一)参赛单位及个人须确保提供的参赛音乐可以合法有权使用,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及其授权许可人知识产权的情形;音乐内容应积极向上,不得含有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的内容,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外文歌曲需提供歌词的中文翻译。否则因此产生的任何责任和损失由该参赛单位或个人承担。 

  (二)本次比赛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有权无偿使用参赛运动员(队)的肖像、姓名、名称、图片、录音录像、比赛套路、参赛音乐等,进行旨在促进广场舞项目发展和赛事举办的各项公益宣传、推广活动等。

报名通道:小程序【2023年全民健身线上运动会】

 

2023年全国健身操舞(广场舞)大赛推广曲目一览表

序号 曲目名称

《舞动中国》

《喝彩巾帼》

《共同富裕》

《健康赢未来》

《幸福的歌》

《中国脊梁》

《美丽中国》

《运动集结号》

《万疆》

10

《我和我的祖国》

 

来源:全民健身